职工来报销的机票,有专票、有普票、行程单,这些收据都能够抵扣吗?实务中要留意些什么问题?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变革有关方针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送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等文件的规则,关于纳税人获得乘坐航空运送工具获得的报销凭据必需求分外留意以下6点:
只要国内旅客运送服务才能够抵扣进项税。世界运送适用零税率或免税,上环节运送公司能够供给的世界运送未交纳增值税,也就不存鄙人环节进项抵扣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需凭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送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抵扣进项税额,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其他票证(手写无效),暂不答应作为扣税凭据。
航空运送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价款是分项列示的,包含票价、燃油附加费和民航开展基金。因民航开展基金归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企业的出售的收益。因而核算抵扣的根底是票价加燃油附加费。
除扣税凭据和进项税核算方法的特别规则外关于旅客运送的进项税抵扣准则,需求契合现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的根本规则。比方用于免税、简易计税的不得抵扣;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丢失等景象的不得抵扣等等。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送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规则:“国内旅客运送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本单位作为公司承受的劳务差遣人员产生的国内旅客运送服务。
纳税人获得旅行社、航空票务署理等票务署理组织依6%税率开具的署理旅客运送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购进“现代服务-商务辅佐服务”,不归于购进国内旅客运送服务,不能作为抵扣凭据。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